• 中文繁體
    • English
  • 注册
  • 同志資訊/Gay Information 同志資訊/Gay Information 关注:98 内容:2177

    南韓同性配偶健保登記敗訴!法官認:「男女結合」才符合社會共識

  • 查看作者
  • 打赏作者
  • 当前位置: GAY20 > 同志資訊/Gay Information > 正文
  • 4
  • 同志資訊/Gay Information
  • Green
    G2OD
    靓号:23333
    G20

    南韓同性配偶健保登記敗訴!法官認:「男女結合」才符合社會共識

    記者羅翊宬/編譯

    南韓至今尚未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,一對男同性戀伴侶原本在申請健康保險(健保)登記時,以依附眷屬(事實婚配偶)的身分通過申請,然而在被媒體廣為報導後,健保當局撤回其申請,要求另一人得另外繳納健保費用,兩人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,本月7日遭法官以「無適當證據解釋同性間結合的婚姻」為由,判決敗訴。

    根據韓媒《中央日報》,蘇成旭(소성욱,音譯)、金榮旻(김용민,音譯)是一對男同性戀者,他們2019年舉辦婚禮後,便過著與一般異性戀夫妻無異的同居生活,兩人曾向國民健康保險公團諮詢,是否能以「事實婚配偶」(有同居事實,卻未實際進行婚姻法律登記的夫婦)的身份,將健保依附登記在有工作的配偶上。

    當時,國民健康保險公團回覆表示「可以」,因此蘇成旭2020年2月以事實婚配偶的身份順利取得依附眷屬登記投健保的資格。豈料,兩人的案例被韓媒廣為報導後,卻被健保當局撤回當初的決定,要求蘇成旭須以「地域加入者」的身份重新繳納健保費用,兩人因此於去年2月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。

    首爾行政法院行政6部(部長法官為李周映,이주영)於本月7日召開一審,判決蘇、金同性配偶敗訴,表示法院雖認證蘇、金兩人在經濟與社會層面上的確維持著與一般(異性戀)夫婦無異的同居生活,但無法認定為南韓法律所定義的「事實婚」關係。

    法官認為,從民法、大法院(最高法院)、憲法裁判所(憲法法庭)的判例來看,目前南韓社會一般而言依舊將「男女結合」視為婚姻組成的基本要素,至於將「同性結合」視為婚姻關係,在法理上尚無存在合理解釋的根據,而若要在法律上爭取認證同性配偶,則需先爭取社會全體共識。

    法官舉國外認定同性婚姻的案例表示,「在國際上,雖然將婚姻權利不限定在異性結合,是漸進性的趨勢。不過在韓國,尚未進行具體的立法過程,因此無法擴大解釋婚姻的定義。」

    G20永恆陪伴者
    Eternal
    至善至美
    努力
    回复
    G20永恆陪伴者
    Eternal
    靓号:384
    公益達人
    加油吧!

    Gay20忠实的粉丝!

    回复
    Lv.12心煩意亂
    高貴而優雅
    现在生育率这么低,同性婚姻合法这个口子应该不会开。
    回复
    G20永恆陪伴者
    Eternal
    溫暖的特邀會員
    社区社会仍在讨论中

    不要負能量,請正能量!

    回复

   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

    登录
    同志資訊/Gay Information
  • 今日 0
  • 內容 2177
  • 關注 98
  • 任務
  • 設置
  • 帖子間隔 側欄位置: